各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义务教育段招生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规范小学招生行为,现就做好2017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方法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2017年全区小学继续实行“大学区制”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确定大学区内的其中一所小学就读。招宝山片区、骆驼片区和庄市片区等三片区(以下简称“三片区”)由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小学招生工作,其他镇(街道)由教育局会同各中心学校统一实施。各中心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划定大学区,组织做好招生工作。
2.截止报名登记前,凡在各镇(街道)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年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于4月15日前向大学区内小学办理相应手续(“三片区”向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并报区教育局审批。所有适龄儿童办理入学前需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盖查验完成章)。
3.凡在各镇(街道)有正式户口(户主为父亲或母亲)、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为父亲或母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各大学区划定的招生范围,由家长到确定就读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含拆迁户)入学登记办法,按各片区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若干规定办理。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制订并张贴2017年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小学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
4.对户口不在本区,但在本区内居住,并且父母在本区务工,要求到本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按照《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执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通过参加积分提出入读申请,于5月20日将积分确认单(原件)(或手机查询二维码)及相关材料一同交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报名点(见下表)办理报名登记。入学申请人可根据实际居住地、积分情况及就读需求,选报区域内1-2所志愿学校(教育局公布的有学位的学校),不得同时跨镇(街道)重复申请。区教育局会同区域内学校根据入学申请人的积分高低排序,结合填报志愿,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由相应学校通知。
镇(街道) |
报名点 |
具体地址 |
招宝山街道 |
张和祥小学 |
招宝山街道茗园路48号 |
蛟 川
街 道 |
南片 |
乔梓学校 |
蛟川街道渡驾桥村 |
北片 |
三公司学校 |
蛟川街道俞范东路811号 |
庄市街道 |
庄市(逸夫)学校 |
庄市街道中官路和庆标路交叉口 |
骆驼街道 |
骆驼实验学校 |
骆驼街道桕墅方北路501号 |
九龙湖镇 |
九龙湖中心学校 |
九龙湖镇田顾村 |
澥浦镇 |
澥浦中心学校 |
澥浦镇校院新村86号 |
(注:全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的时间统一为5月20日。)
5.不参加积分申请或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根据实际居住地,自行选择到学额有余的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报名。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6. 各民办小学招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该《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的规定,及时建立新生电子学籍、学生花名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区域和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扩大招生规模和超过规定的班额,在具体招生过程中应按照《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的有关要求,优先接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此后仍有空余学额,可招收适当放宽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具体招生方案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核减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同时将各民办学校小学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校的星级考核,并与年检年审挂钩。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学校公告。
7.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本区户籍盲童、聋人儿童向区教育局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市聋哑学校(盲人学校),智障儿童向区景和(培智)学校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儿童,可以选择随班就读。
8 .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而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学区(包括区外)公办学校的,因特殊原因要求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则该生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学额有余的学校安排入学。
三、招生要求
1.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教育、计财、督导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应按照《镇海区教育局关于下达镇海区2017年中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镇教〔2017〕37号)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班额,每班学额不得超过44人(包括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小学招生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拼音、计算等测试。根据有关规定,在小学阶段应均衡编班,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等。
3.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纠正不规范招生行为。
四、关于“三片区”小学招生的有关事项
(一)有关招生工作具体程序
1.由区教育局制定《镇海区“三片区”小学招收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的若干规定》(附件1)和 “三片区”小学新生登记报名通告(附件2、3、4)。户籍在“三片区”且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独立产权住房(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以下同)的学区儿童,根据父母产权房地址划定的学区就学;只有户籍在“三片区”或户籍不在“三片区”但实际居住在“三片区”的为特殊情况适龄儿童,根据《镇海区“三片区”小学招收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的若干规定》办法就学。
2.对于“三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三片区”有独立产权住房(截止2017年6月30日,房产证持有年限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均实行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到以下指定幼儿园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经确认盖章后的入学登记表。
片区 |
地点 |
确认对象 |
招宝山
片区 |
镇海艺术实验幼儿园 |
本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 |
宝山幼儿园 |
本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及西门、后大两所分园毕业的适龄儿童 |
镇海幼儿园 |
本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招宝山片区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
骆驼片区 |
骆驼街道中心幼儿园 |
本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 |
镇海区实验幼儿园 |
本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骆驼片区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
庄市片区 |
庄市街道中心幼儿园(晨韵园区) |
本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 |
庄市街道中心幼儿园(诗舲园区) |
其他符合庄市片区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
3.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各校招生计划,按“大学区制”划定招生大学区,并向社会公告。
4.根据学区划分公告,“三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三片区”有独立产权住房(截止2017年6月30日,房产证持有年限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需持经现场确认的入学登记表及登记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大学区内相应学校注册报名。
5.户籍不在三片区但父母在“三片区”有独立产权住房(截止2017年6月30日,房产证持有年限未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及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借读生,按实际居住地,由家长到学额有余的小学登记报名,须携带房产证(不动产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6.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区教育局会同区域内学校根据入学申请人的积分高低排序,结合填报志愿,统筹安排学位。
7.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
8.审核登记材料。
9.确定并公布接收入学学生的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备案。
10.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有关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4月1日,张贴通告。“三片区”各小学、幼儿园张贴报名通告和《镇海区“三片区”小学招收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的若干规定》。
2.4月2日—7日,家长进行网上填表。“三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三片区”有独立产权住房(截止2017年6月30日,房产证持有年限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由父母到指定网站(http://xxbm.zhedu.net.cn)填写入学登记表,并根据网上提示准备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用于现场确认。
3.4月8日,现场确认。完成网上填表的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指定幼儿园办理现场确认,领取经确认盖章后的纸质入学登记表。
4.5月6日—7日,持有盖章的有效纸质入学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到区教育局划定的大学区内相应学校报名。
5.5月13日,户籍不在三片区但父母在“三片区”有独立产权住房(截止2017年6月30日,房产证持有年限未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及政策性借读生,按实际居住地到“三片区”学额有余的小学报名。
6.5月20日,申请积分入学的家长持有效材料到居住地区域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
7.5月28日,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携带有效报名材料到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
8.6月3日,学额有余的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
9.6月10日,“三片区”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附件:1.镇海区“三片区”小学招收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的若干规定
2.2017年镇海区招宝山片区小学新生登记报名通告
3.2017年镇海区骆驼片区小学新生登记报名通告
4.2017年镇海区庄市片区小学新生登记报名通告点击下载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