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明确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要求,又将有一批教师校长轮岗交流,为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义务教育要实现高水平均衡发展,优质教师资源首先要合理均衡配置,必须打破以往不流动的格局。”慈溪市教育局局长张志锋表示:“通过推行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不仅提升了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而且也丰富了城区教师的教学经验。”
从2011学年开始,慈溪市实行义务段学校教师轮岗制度。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内,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在编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当年共有68名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教师轮岗交流。2014学年,慈溪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规定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校长和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的教师,都纳入交流范围。
近年来,慈溪市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已成常态化。据统计,2014学年,慈溪市交流教师校长320人,其中骨干教师56人,校长27人;2015学年,慈溪市交流教师校长284人,其中骨干教师59人,校长12人。此外,2016学年的轮岗交流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据统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有近一半人挑起了班主任工作重担,在教学中很好地发挥了骨干作用。
2008年8月,慈溪市城区中心小学和白河小学合并,创立慈溪首个教育集团——慈溪市城区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慈溪市教育改革取得了一大新突破。8年来,我市不断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先后建立了“紧密型”“松散型”“联盟型”三种集团化办学模式的7个义务段教育集团,其中城区5个、乡镇两个。
城乡教育共同体是慈溪市继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之后,推进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行的又一创新工程。慈溪先后成立了由幼儿园、小学、初中等14所城乡学校(幼儿园)组成的7个城乡教育共同体,促进了慈溪更大区域范围教育结构的优化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