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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系统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 甬教党〔2017〕12号
[ 作者: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来源: 宁波教科网   发布机构: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点击数:15885  更新时间: 2017-3-15  14: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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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党委,各在甬高校党委,各直属学校(单位)党支部(党委、总支):

  现将《宁波市教育系统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宁波市教育系统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为主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教育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为宁波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增强“四个意识”,有效落实依规治党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落实“三会一课”,深化“固定组织生活日”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懈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2.严格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各项规定。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内部监督,高校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党的工作部门,包括党政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教学、科研、后勤等部门,都要负起职能监督的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学会和习惯在有约束、有规矩、有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3.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政治责任,党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中小学实行党政同责。各地各校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传导到最基层和“神经末梢”。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纪律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长抓作风建设,有效优化育人环境

  4.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明查暗访,加强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纪检部门在执纪审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快查快办,通报曝光,严肃问责追责。开展纠“四风”“回头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度和决心,进一步健全务实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5.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围绕2016年民主评议机关情况,认真查找差距,深入分析原因,聚焦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把民主评议整改工作,作为巩固和深化群众践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6.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开展教育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教师参与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品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民办学校、公办国际高中班收费行为;规范教育基金会财务收支,查处同学校招生挂钩的捐赠行为;完善“阳光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名校办民校招生行为。

  (三)坚持立德树人,有效推进廉洁教育

  7.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引导党员干部和教师做教书育人的典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带动、影响青少年学生向善向上,形成风清气正的优良校风。

  8.加强廉洁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有效利用《廉洁伴我行》读本,每学年保障4-6课时,通过融入学科教学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洁教育主题活动,让廉洁价值理念入脑入心,风化俗成。召开《廉洁伴我行》教育读本现场教学研讨会,总结提炼我市廉洁教育的做法和经验,打造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宁波样本”。

  9.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需要以文化涵养道德品行,以文化涵养政治生态。依托在甬高校、中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思政、德育和纪检队伍,开展2017-2018年度教育廉政理论课题立项和研究工作。举办全市成人(社区)学校师生廉政书画比赛和展示,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开展“清风校园”创建活动。

  (四)加强监督执纪,有效运用“四种形态”

  10.抓好“四种形态”运用。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重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善于抓苗头、管小节、纠小错,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远离红线、坚守底线。

  11.抓好重点领域监督。突出对国家、省、市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和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严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强对选人用人、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考试招生、帮困助学等领域的监督。严肃查处强制学生征订报刊、教辅资料散滥、违规有偿补课等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12.抓好党风廉政巡察。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权力运行等情况,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3.抓好教育审计监督。在直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学生资助经费和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3项专项审计(调查)。强化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发挥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合力作用。对审计发现工程项目违规拆包发包、在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等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五)注重正本清源,有效完善防控体系

  14.完善各项制度。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着眼于加强人的监督、事的规范、权的制约,开展相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建后勤等业务管理之中,把党的要求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教育“阳光工程”,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制度。

  15.完善廉情分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本系统、本单位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热点,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剖析原因和危害程度,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对整改结果要“回头看”、抓落实。针对机关人员变动、岗位职能调整等情况,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完善处级干部廉情信息采集和更新。

  16.完善线索处置。纪检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加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规程。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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