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人事处;
地址: 局机关 ;
负责人: 李丽;
职责: 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直属学校(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权限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规划、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师范教育业务工作;管理直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直属学校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电话: 89183352 ;
电子邮箱: hqd@nbed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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